2006年5月2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九版:火与法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家庭摆设与消防安全
  居家过日子,不可能没有摆设,而摆设是否妥当同安全是密切相关的。
  有小孩的家庭不宜在孩子活动的场所放置落地灯、落地扇之类一碰就倒的电器,如果将此类电器放置在沙发后面或孩子不易接触到的地方,则较为安全。
  有沙发、茶几的家庭,一定要准备一个烟灰缸,烟灰缸最好是瓷的或搪瓷的,里面放少许水。普通玻璃做的烟缸,在受热时,容易碎裂,不宜用于家庭。
  家用电器应当同暖气设备、煤气设备分隔。因为大多数家用电器都是怕热的,高温的环境会使电气线路绝缘层遭到破坏。
  阳台上应尽量少放东西。一方面,放置东西超过承重能力,有倒塌的危险;另一方面,在阳台上放置可燃物品,若有人乱扔烟头,还有引起火灾的危险。
  不要利用酒柜做电视机的支架。因为大多数白酒属于易燃流体,而且酒气挥发易引起电器故障。
  燃气热水器与淋浴喷头,不要放置在同一个房间,否则通风不良,燃气热水器产生的一氧化碳易使人中毒。
  地毯、壁纸最好选用阻燃型的材料,以增强防火能力,有利于家庭安全。
  楼道、楼梯间应经常保持畅通,不要堆放杂物,尤其不要摆放可燃性物品,万一发生火灾,楼梯将是最重要的逃生通道。